二、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 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 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 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 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 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 于10 袋,特 小 包 装 不 少 于 50 袋。组 织 评 审 和 展 览 后,不 予 退回。
4. 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 奶酒不少于4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 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除专家 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四、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者或单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知识产权, 须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五、其它要求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评选) 以及第一、第二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 铜奖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 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 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参赛形式
作品征集阶段(5-7月)请省内参赛单位(或个人)登录大赛报名网站(www.hbwlds.com)按照要求填写参赛报名信息,同时下载参赛报名表并盖章签字后予以上传(个人签字后上传)。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于7月31日报名截止后,开始在大赛官网(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管理账号6月底单独发放)对本地市辖区内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资质审核推荐。请各市积极组织择优推荐优秀文创作品进入初赛,数量不限。省外参赛者可自行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
评审规则
建立国际化、专业化、权威化的专家数据库,由海内外知名的设计大师、文旅行业专家和创意投资机构组成,初赛、复赛、决赛采用三套评审团队。其中初赛评审团成员共计7位,1位评审主席,6位评审委员。复赛评审团共计7人,1位评审主席,6位评审委员。决赛评审团共计7人,1位评审主席,6位评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