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选方式:
①初评
主办单位对所征集到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按一定标准进行筛选、评定,将选出10条宣传口号和10件形象标识。
②专家终评
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按照一定标准,对10条宣传口号作品和10件形象标识作品进行评分。最后主办方综合对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选出采用奖1名、入围奖2名,并予以公布。
六、活动说明
本次征稿活动(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最终解释权归佳县文旅局。入围和当选作品的著作权归佳县文旅局所有,佳县文旅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联 系 人:卓凯
联系电话:18292671908
邮箱:11453013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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