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象标识投稿:以“佳县旅游形象标识征集”为邮件标题,填写征集表及递交JPEG格式电子版,发送邮箱到1145301321@qq.com。注:提交内容为原创作品、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其他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入选后提供给征稿。
四、奖励办法
(一)宣传口号奖励:
1.采用奖1名,奖励5000元(税前)。
2. 入围奖2名,奖励1500元/名(税前)。
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以主办方最早接收到的作品为有效作品,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形象标识奖励:
1.设置采用奖1个,奖金为5000元(税前)。
2.设置入围奖2个,奖金为1500元/名(税前)。
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以主办方最早接收到的作品为有效作品,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评选时间及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