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中国税务报》创刊30周年。 创刊30年来,《中国税务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推介先进典型、经验,弘扬税务文化,持续增强全民纳税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税收宣传的重要阵地。《中国税务报》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每一次发展、每一个飞跃,都凝聚着各级领导、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关爱。 30年的情缘,有太多故事和回忆值得书写。为纪念《中国税务报》创刊30周年,中国税务报社、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即日起联合举办“我与中国税务报”有偿征稿活动。诚邀广大读者、作者、亲历者、见证者分享与《中国税务报》的难忘故事,抒发对《中国税务报》的情感与期待。
一、征稿对象
本次征稿活动面向全国各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稿内容
结合亲身经历,讲述自己或他人与《中国税务报》的难忘情缘。以小见大,内容真实,细节生动。 征稿须为原创,同时附上作者个人简介、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通过具体事例,畅谈作为读者在读报和用报过程中,《中国税务报》对您或本单位在开展工作、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借鉴,以及所思所感所盼; (二)通过具体事例,畅谈作为作者在撰稿、投稿过程中的经历和故事; (三)通过具体事例,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30周年,结合税收改革发展中的大事、要事等,畅谈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以《中国税务报》为媒介参与上述活动的特殊情缘; (四)其他与《中国税务报》有关的感人故事、难忘经历等。
三、征稿形式
(一)文字稿(散文、随笔、诗歌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二)图片(每张图片像素在1MB以上,并附图片说明); (三)新媒体作品(时长在3分钟以内)。
四、征稿时间
2021年9月~12月20日,电子来稿请寄swbs30@ctaxnews.com.cn,并在“邮件主旨”处注明“‘我与中国税务报’征稿”字样。征稿择优在9月~12月《中国税务报》税苑和税收文化专刊版面、《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税网刊登、发布。
五、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评选结果在《中国税务报》上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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