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征集范围:
1.反映白云鄂博建设发展的散文、诗、词、赋、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文艺评论等文学作品;
2.以白云鄂博为题材创作的歌词曲谱、歌词;
3.以白云鄂博为题材创作的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摄影作品可以是承载历史记忆的老照片等;
4.其它具有白云鄂博地方特色或鲜明文化元素的艺术作品。
作品征集时间:
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31日
作品征集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利于推动地区文化繁荣兴盛。作品要充分反映改革开放40年和白云鄂博建区60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历史巨变,各行各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全区各族干部职工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独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和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底蕴。
各门类作品,鼓励以改革开放40周年和建区60周年为主题进行命题创作,如:抒写历史记忆、重大事件的文学作品,反映发展历程的标志性建筑物的摄影作品,承载共同记忆或具有鲜明地方特征的书画长卷等。
2.文学作品的创作须符合相关文体的要求。作品要以优美的文学语言反映改革开放40年和白云鄂博建区6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主基调,讴歌白云鄂博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团结奋进的生动实践,抒发对白云鄂博的热爱之情。
3.歌词、歌词曲谱作品可形式多样,风格、体裁不限,可以是民族歌词曲谱,也可以美声或通俗流行歌词曲谱;既可以报送已录制或未完成录制的曲目,也可以单独报送歌词。
4.书画作品横竖幅不限,尺幅为4尺或6尺,命题创作的作品尺幅,作者可自行掌握。
5.摄影作品须为原图,文件大小在10M以上,格式统一要求JPG格式;老照片可以提交原片,由区委宣传部进行后期扫描洗印。
6.其它具有白云鄂博地方特色或鲜明文化元素的艺术作品不作具体限制,由作者自行把握。
有关说明:
1.所征集作品须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作品的相关说明,将纸质版、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区委宣传部。
2.应征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
3.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道德约束。
5.除书画等不可复制的作品外,请作者自留底稿,原稿恕不退还。书画等不可复制的作品待评审及后续展示传播结束后,将奉还作者。
6.作品完成征集后,将组织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按作品门类分别进行评选奖励,评选结果统一公示。入选作品奖励原则参照但不限于文艺作品刊发、出版、展出的稿酬标准。所有入选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白云区委宣传部享有刊发、出版、展示等使用权。
7.本次活动由白云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白云区委宣传部所有。
投稿及联系方式:
参与作者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交作品。提交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征集作品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委员会宣传部(邮政编码:014080)
联系人:刘志忠、韩春叶
联系电话:0472-8511956、8515328
电子邮箱:byebjqzg@126.com 中共白云鄂博矿区委员会宣传部
白云鄂博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5月7日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