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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鹤山市侨法宣传摄影大赛有奖征稿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10-03-25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我市是全国重点侨乡之一,有36万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有近10万人,有4.5亿元的侨捐项目,还有总投资20多亿美元的400家侨资企业,他们为我市社会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为了配合全省“侨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力争在全社会形成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市外事侨务局将于2009年12月25日为本市广大摄影爱好者举办一次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侨法为主题的摄影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鹤山市外事侨务局、侨联会

 

协办单位:鹤山市古劳镇政府 

鹤山市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

 
鹤山市古劳中学

 
鹤山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鹤山市籍的广大摄影爱好者和海外乡亲。

 
三、作品征集内容:

 
在本市范围内的归侨侨眷、侨资企业的工作生产、生活学习面貌,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项目及其使用维护的情况,与及涉侨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四、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体现归侨侨眷的精神面貌,侨资企业的生产环境,侨捐项目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侨房落实政策等。

 
2、参赛摄影作品:每位参赛者最多只能提交30张作品,作品形式不限;组照每组为3-6张,组照背后用透明胶粘贴,不能装裱;作品分为传统照片和数码照片两类。传统照片参赛者请保留作品的底片;数码照片参赛者,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3、每幅参赛作品必须填写的项目包括:作品名字、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4、用软件对图像进行合成或分解的作品无效。

 
5、参赛作品规格为5R的相片(不装裱)。

 
6、所有参赛作者,必须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存在法律纠纷。主、协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对获奖作品,主、协办单位可免费用于出版、展评、网络传播及宣传;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8、获奖作品须按获奖通知规定时间调底或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放大展示,底片或电子文件必须与获奖作品相符,否则取消获奖资格,底片或电子文件使用后不退还作者;如不按时调底(或电子文件)和不能提供足够精度电子文件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9、作品送稿:邮寄至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338号鹤山市外事侨务局收,邮编529700;电子邮件寄至E-mail:waiqiao8982061@126.com

 
10、作品收集后由市摄影界专家和主办单位组成评委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五、活动时间

 
1、开镜仪式定于12月25日上午10时在古劳中学举行。

 
2稿件征集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参赛稿件邮寄至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338号鹤山市外事侨务局侨政经济股收,邮编529700。

 
3、稿件评审时间:2010年3月25日

 
六、奖项设置:

 
  奖项       数量        奖金

 
一等奖       2名       2000元

 
二等奖       3名       各奖1000元

 
三等奖       5名       各奖500元

 

优秀奖       60名      各奖100元

http://waishi.heshan.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59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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