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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英吉沙征集摄影图片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12-12-31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摄影图片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喀治办发电(2012)15号《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摄影图片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普法办近期将开展摄影图片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初至12月底为摄影图片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词征集阶段。

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评选阶段。

二、 征集活动主题

以“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英吉沙”、“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

三、 征集活动范围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摄影爱好者。

四、征集图片的内容及图片规格

1、图片主要反映我县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

及本单位、本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法制宣传、法治实践、法治文化等内容。

2、图片为GPG格式,不得低于4MB;

3、图片清晰,内容健康,具有特色;

4、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内容精炼,主题鲜明,字数不

得超过20个字左右。

五、评审程序

1、征集阶段。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推荐优秀图片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于12月24日前报送县普法办。

2、评选阶段。由县普法办对摄影图片及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进行筛选,对优秀作品上报地区普法办。

六、具体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征集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图片征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2、图片要以纸制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上报,纸制版

冲洗或彩色打印均可(7寸),直接送交县普法办,电子版按规格上传县普法办邮箱。

3、各乡(镇)、各单位选定的每张图片必须要附相对应的维汉文法制宣传公益广告语,贴在图片背后(维文翻译要准确无误)。

4、图片征集结束后,图片不予退还,对获奖作品和部分未获奖图片将印成宣传图册,作为法治文化宣传资料。

七、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地区设一等奖2个,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7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500元;鼓励奖20个,各奖励300元。

     

联系电话:0998-3625745;

电子信箱:yjssfj@sina.com

 

            英吉沙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摄影图片  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语  征集评选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英吉沙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汉文120份                       存档2份  

http://www.yjs.gov.cn/index.aspx?lanmuid=46&sublanmuid=153&id=1368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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