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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佛山高明区首届微电影节创作大赛征集作品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14-03-22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月22日——2014年3月22日
二、参赛对象
各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均可报名参与(不仅限于高明区内)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紧密围绕高明区首届微电影节暨第二届微电影创作大赛的主题—“我们的高明”。其中本次微电影剧本征集大赛内容分为“理想篇”、“行为篇”、“风光篇”三个篇章展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并根据各篇章的主线进行创作。(具体内容请浏览微电影创作大赛方案:#全城热拍#高明区首届微电影节—暨高明区第二届微电影创作大赛重磅出击
四、作品要求
(一)创作要求
1、长度:8分钟以内;
2、字数:2000-3000字左右 ;
3、人物:人物性格特征鲜明,细节表现人物情感世界;
4、剧情:故事性强、引人入胜,避免过于古板、说教的情节;
5、场景:尽量在高明本土地区拍摄,要求考虑到场景限制以及演员表演的可操作性;
6、节奏:在2至3分钟之内抛出悬念,全剧实现1-3次高潮,避免拖沓冗长以及夹杂与故事无关的情节;
7、台词:台词精炼和生活化,避免低俗言语。
(二)作品须知
1、作品符合主题,内容积极、健康,题材新颖,构思独特,适合于微电影的形式表现;
2、参评作品必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为了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主办方将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将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4、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5、根据大赛需要,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无条件归主办方拥有,违约者后果自负;
6、本次活动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投稿方式
(一)剧本可用Word文档或文稿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文稿以邮寄方式投稿;
(二)参赛作品请发送至投稿邮箱:chunshingdesign@qq.com;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农丰巷6号之八 骏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
(三)电子邮件主题为:作品题目+作者名字。例:美丽的高明— 张三。
六、截止时间与评选结果
(一)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3月22日;
(二)评选结果公示时间:2014年3月30日;
(三)评选结果公示方法:将在高明文明网、高明区首届微电影节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得奖公示。
七、奖励办法
(一)本次活动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剧本奖,获奖人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金奖一名,奖金1000元;银奖两名,奖金500元;铜奖3名,奖金300元。
(二)本次征集活动评为最佳剧本奖的将可得到主办方支持,对该剧本拍摄成微电影,通过各种方式对微电影作品进行展播。
八、举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高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杨和镇政府、团区委、区妇联、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
(三)承办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骏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明摄影家协会、佛山中影菲尔姆国际影城

http://www.fsvi.cn/2014/0123/20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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