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韵酒店”杯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 旅游形象标志 旅游歌词曲谱征集启示
一、活动名字 汕尾市“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志”、“旅游歌词曲谱”征集活动。 二、活动方式 汕尾市人民政府主办,汕尾市旅游局承办,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协办,陆丰市海韵假日酒店冠名赞助。利用媒体宣传造势、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全社会参与评选、评审组择优、对外公示、成果运用等。 三、活动目的 (一)评选出若干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形象标志和旅游歌词曲谱,选择其中最佳方案用于汕尾旅游对外宣传和形象发布; (二)在一定时期内使更大范围的人群关注和了解汕尾旅游业发展。 四、征集要求 (一)汕尾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 1、主题深刻、创意新颖、上口易记,能准确反映汕尾旅游主题定位,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有创意,能充分体现汕尾旅游的鲜明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不可简单比附、套用; 3、能够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不产生根本性的歧义; 4、文字表述要精炼,富有美好的想象、联想;注意用词、提法的格调、寓意,不能庸俗、粗俗、媚俗;字数一般在12字以内,最多不超过16字; 5、应征者须提供翔实的“汕尾旅游主题定位主题品牌口号”创意说明; 6、应征时,可将旅游主题定位语和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分别提出,也可将二者综合考虑,组合提出。 (二)汕尾旅游形象标志 1、汕尾旅游形象标志应充分体现汕尾旅游的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能够适应于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2、应征稿件均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统一为A4规格),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三)旅游歌词曲谱 能反映汕尾市丰富的旅游资源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词曲优美,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感染力、传播力强,适合通俗演唱,每首应征作品时长不短于3分钟,不超过6分钟。 五、活动安排 2011年8月开启,2011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8月1日—2011年9月8日) 1、汕尾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及相关网站新闻发布、征稿启示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2、确定南方网、市党政信息网、省旅游网和市旅游网为主要对外推介汕尾旅游的平台,专设引导窗口; 3、确定征集活动的合作单位。 (二)公开征集阶段(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11月10日) 1、在媒体上共同发布征集通知; 2、回收投稿,分类汇总; 3、整理汇总形成主题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志和旅游歌词曲谱初步参选方案; 4、酝酿并联系邀请形成征集活动评审组; (三)征求意见与初评阶段(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2月10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主题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志和旅游歌词曲谱,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初选; 2、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初选形成主题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志和旅游歌词曲谱的初步方案,提交评审组; (四)评审和公示阶段(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30日) 1、召开评审会确定结果; 2、送交市政府领导审定; 3、兑现奖金; 4、在原发布媒体上予以公示。 六、奖励办法 1、旅游主题品牌口号:设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设二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旅游品牌口号入围奖5个,奖金各500元。 2、旅游形象标志:设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设二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设优秀旅游标志入围奖5个,奖金各500元。 3、旅游歌词曲谱:设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设二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设优秀旅游标志入围奖5个,奖金各500元。 4、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5、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贤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林海(汕尾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莫招好(汕尾日报社副总编辑) 邓晓虹(汕尾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 剑(汕尾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昌誉(汕尾广播电视台总编辑主任) 王建国(汕尾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周群标(汕尾市旅游局开发科长) 张少华(汕尾市旅游局管理科负责人) 蔡鸿加(汕尾市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王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评审组,拟邀请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旅游部门有关负责人、媒体资深人士、人文历史研究人员、主要旅游景区、旅游企业负责人代表等。 八、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将电子版发至市旅游局邮箱;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汕尾市人民政府和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4、本次活动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汕尾市旅游局;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九、投稿地址 1、广东省汕尾市公园路西旅游大厦二楼汕尾市旅游局开发科 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96193 2、邮箱:kfk3396193@126.com 汕尾市“海韵酒店”杯旅游品牌口号旅游标志 旅游歌词曲谱征集活动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为全面展示汕尾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准确反映汕尾旅游的内涵和精髓,打造特色旅游品牌,提高汕尾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汕尾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汕尾市“海韵酒店”杯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志、旅游歌词曲谱活动。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