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泉都 湖北咸宁
“咸宁精神”表述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增强咸宁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品牌建设,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咸宁精神”表述语,希望关心和支持咸宁的各界朋友踊跃参与。
一、征集要求
1、“咸宁精神”表述语要准确反映咸宁历史人文特色和城市特征,凸出展现咸宁人民智、勇、实等精神元素,充分展示咸宁人民开放包容、智勇进取、追求康宁的时代风貌;
2、表述语要求文字精练、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和普及;
3、应征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8-10字,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
二、征集时间
2012年6月7日至7月31日
三、投稿方式
参与者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进行投稿,联系人:张宇,卢志广,电话:0715-8126016。
1、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920室),邮编437100(信封请注明“咸宁精神”表述语征集);
2、传 真:0715—8126016;
3、邮 箱:xnwxb920@163.com。
四、评选及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咸宁市“城市精神”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筛选评审,并对获奖作者予以奖励。
2、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参与奖10名,奖金各500元。
五、其他要求
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寄出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来稿概不退还;
2、应征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3、“咸宁精神”表述语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咸宁新闻网http://www.xnnews.com.cn/;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