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青浦工业园区中央商务区“人工湖”远景图
一、活动宗旨
为了进一步深化“绿色青浦”建设,塑造集“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青浦工业园区中央商务区整体新形象,同时为了更好地让市民了解中央商务区未来发展、提升市民共同参与中央商务区开发的积极性,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主办此次中央商务区“人工湖”征名活动,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人工湖”形象名称。
二、征集时间:
2009年6月8日至7月8日(以发稿当地邮戳为准)。
征稿截止后,组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将由主办方颁发奖励及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及网站上公布。
三、征集内容:
青浦工业园区中央商务区“人工湖”形象名称
人工湖位置:漕盈路东侧,青浦工业园区大厦前
四、征集要求:
(2)具有较强的市场感召力,能够吸引市民和市场的视觉和听觉,形成对市场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具识别性和文化品味,简练大气。
五、投稿方式及咨询热线:
1、投稿者在青浦工业园区网站下载征集表。
2、投稿者可采用书面或电子文档方式投稿;
邮寄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512室 徐小姐(收)
邮编:201700
咨询热线:69228038
传真号码:69228171
电子邮箱:greenin@industry.shqp.gov.cn
园区网址:http://industry.shqp.gov.cn
六、奖项设置:
金奖一名,奖金5000元
优胜奖十名,奖金各1000元
入围奖二十名,纪念品
七、特别声明:
1、应征稿件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声明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稿件邮寄和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3、应征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获奖、入围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只要向主办方投出应征稿件即视为同意接受以上承诺。
5、主办方有权对获奖和入围的参投稿件进行修改。
6、本次活动所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由参赛者自理。
7、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
青浦工业园区中央商务区人工湖征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