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活动的开展,市民委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民族政策宣传公益广告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09年8月15日截稿,评选结果将在9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公布。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应征的广告语作品要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创作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语言要求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蒙文、汉文皆可,字数(蒙文包括助词)不超过20个字。
(二)应征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注意少数民族的有关禁忌,严禁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
(三)应征单位及个人可以多次投稿,数量不限。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应征者负责。
(四)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
三、征集渠道
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交作品
1.电子邮箱:sunjing008008@163.com
2.电话征集:电话0472-5148805、传真0472-5148806,联系人:孙晶、祁宏鹿、白诚
3.短信方式:编辑广告语内容发送到13009562638、13171272544、13664072521、15947526344、13847279259
4.邮寄地址: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科孙晶收 邮编:014025
无论以哪种方式应征,都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四、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300元。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广告语将于9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在我市各大媒体进行展出。(来源于包头日报)
http://www.baotou.gov.cn/html/btyw/2009-06/2009-06-05-11-10-2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