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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峰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联
县创文办、县文明办、县音协
(1)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旨歌词曲谱
(2)“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旨歌词曲谱
2、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既大众化,又朗朗上口,力求视角新颖,感受独特,有一定的艺术水准。歌词曲谱须旋律清新流畅,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于一体,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3、作品体裁(美声、民族、通俗);形式(民歌、儿歌,独唱、合唱、重唱等)不限。作品长度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播出并且未获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等次奖奖项的原创歌词曲谱。
2、参选作品要体现双峰县的本地人文背景,彰显“信仰之城、首善之城、幸福之城、魅力之城、善治之城、共享之城”的温度;
3、词曲要求昂扬向上、节奏欢快、感染力强,具有新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适合独唱、合唱;
4、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
3、以上资料完成后,打包整合一个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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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在《文明双峰》公众号进行刊发,以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并采取专家评选平均成绩×70%+网络投票票数×30%的最后得分选出:
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旨歌词曲谱和“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旨歌词曲谱各1首,每首奖励5000元;优秀作品4首,每首奖励500元;
上述奖项视征集情况可作适当调整。获奖作品将在FM88.8双峰人民广播电台、双峰电视台、掌上双峰、新双峰、双峰网、文明双峰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并由主办方向其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作品名字 | 时长 | |||
词作者 信息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曲作者 信息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词、曲作者简介 | ||||
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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