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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第二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词曲谱征稿公告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3000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19-07-31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征稿公告 
为了进一步弘扬红船精神,讴歌新时代美好生活,2018年举办了首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作品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强烈的反响。经主办方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词曲谱征稿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合唱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兴市南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花港词刊》杂志社 
二、征集主旨和内容 
以“红船”和“红船精神”为主旨的原创歌词、歌词曲谱。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要以“红船”作为创作的重要元素,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旨。作品要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充分展现首创、奋斗和奉献的红船精神内涵,展现时代特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投稿作品形式可以是独唱、二重唱、合唱等。 
3.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且未参加演出或大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者一经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演出和推广。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歌词曲谱征集请作者可根据首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获奖作品(19首)进行谱曲(详见《词刊》2019.01(总第326期)P39-42页;《花港词刊》2019第一期P28-29页。)也可自行作词进行谱曲创作。请作者提交曲谱和音乐小样(含伴奏和录音小样)各一份。(歌词曲谱如为合唱歌词曲谱还需提交钢琴谱一份) 
五、评选办法 
1.歌词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歌词、优秀歌词、入选歌词及入围歌词各若干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创作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歌词曲谱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歌词曲谱、优秀歌词曲谱、入选歌词曲谱及入围歌词曲谱各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创作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需用A4纸打印,报送者需在信封上注明“‘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词曲谱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留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邮箱等信息。 
稿件寄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时请将电子稿和音乐小样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1017室) 
邮  编:314021 
联系人:陆雅菊 
电  话:0573-82051910 
传  真:0573-82053913 
邮  箱:534838442@qq.com    
中国合唱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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