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典”县庆主题歌征集
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天祝县县庆办公室:承诺人(以下署名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典”县庆主题歌征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一) 承诺人保证其为随函提交的参加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典”县庆主题歌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歌征集”)的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创作者。承诺人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利用。(二) 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公开演出过,也不属于公开作品。(三) 承诺人同意,应征作品一旦在本征集活动中入围,其著作权即归属天祝县县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庆办”),承诺人仅享有署名权。(四) 承诺人除根据《征集通知》获相关奖励外,对其创作应征作品不主张其它任何权利和报酬。(五) 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保证其将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致县庆办损害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全部赔偿县庆办所受损失。(六) 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县庆办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县庆办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七) 本承诺书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八)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单位名字) :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http://www.gstianzhu.gov.cn/huarui/news/tzxw/tzgg/2010/210/10210155953GG46H96879CJG4I250K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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