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擅长绘画?你爱好设计?
又或者……你生活工作在长宁
特别关心我们长宁的各项动态?
我们需要有才的你!
由区法宣办、区司法局组织的
“长宁法治宣传卡通形象”征集活动
开始啦!
给力的在这里!本次征集作品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名、入围奖7名。对获奖者均将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作品为录用作品,给予15000元版权转让费,对其他奖项给予适当奖励。
一、时间
1、作品征集:3月5日至4月30日。
2、评选阶段:5月,包括初评、网络票选、终评。
3、作品确定及发布:6月。
二、征集要求
(一)内容要求
“长宁法治宣传卡通形象”设计要生动、直观、形象的体现新时代法治宣传的特点和长宁特色,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每个卡通形象需匹配一个中文名字,名字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卡通形象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二)形式要求
作品以电子稿JPEG形式提交,设计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应征者请提供卡通形象多视图(包括正面、背面、侧面)和多表情、多形态图。文件规格为国际标准A4或A3尺寸的jpg文件。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进入初选名单后需报送源文件。
(三)版权要求
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首发作品,不得有抄袭等侵权行为,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优胜奖作品一经录用,主办方与作者签订版权转让协议,由主办方支付适当版权转让费,优胜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参与方式
1、作品可以个人或团队、单位名义报送。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参选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2、参赛作品于3月5日起接收报送,截至4月30日止。报送渠道1,邮箱cnfx923@163.com;2,光盘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923室,收件人“长宁法宣”,邮编200050。报送邮件标题或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卡通形象征集”字样。报送材料请附参赛作品、长宁法治宣传卡通形象作品创意说明表(见附件,可点击页面底部“阅读原文”下载)等。
四、评奖方法
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对所有报送作品初评,择优评选10幅入围作品。对入围作品,通过“长宁法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为期一周的网络票选。终审评选,10入围幅作品作者通过PPT演示方式现场向评委阐述作品创意,评委现场评分并排序。结合评委现场评分、参考前期微信投票情况,经主办方研究确定其中一件作品为“长宁法宣卡通形象”优胜奖作品,正式录用为“长宁区法宣卡通形象”,并对外发布。
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郑斐 联系电话:22050977
附件:长宁法治宣传卡通形象作品创意说明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ios系统请直接用电脑下载,下载地址:http://sfj.changning.sh.cn/art/2018/2/27/art_5433_461576.html
记者、编辑 | 长宁区新闻宣传中心 朱梅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