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犬只禁入标识LOGO设计面向社会各界征集
为了推进南昌市养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依法、文明、规范养犬。根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禁止进入规定区域。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南昌市犬只禁入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南昌市犬只禁入标识(组图)全省征集活动
二、主办单位: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文明办
协办单位:南昌市益善爱护动物协会
三、活动目的
树立南昌市犬只规范化管理品牌形象,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
四、活动时间
1.征集阶段: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6日。 参赛人员根据要求提交作品及相关资料,邮寄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九大队收(联系电话:88892738)或发至邮箱2080165289@qq.com
2.初选评审阶段:2016年6月27日-7月7日为初选,选出10幅作品进入评审,7月8日-7月10日将由专家进行最终评审。
五、相关文件要求
根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规定区域。根据条例主要划分为以下几种场合:
(1)办公场所、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集体宿舍、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如 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
(3)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场所,如公交汽车、火车、地铁等。
(4)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除第一条规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
设计要求:本次禁入标识设计以组图的形式,共要求有四个图形。(1个主logo+3个辅助场合标志)
1.设计须有寓意,充分体现南昌市犬只管理新条例中“科学养犬”和“文明养犬”的理念。
2.创意新颖、主题突出、图案简洁大方、色彩明快、易于识别。
3.标识设计须是图案与文字的结合体,出现“南昌市养犬管理”的汉字或英文拼写。
六、标识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的犬只管理标识相似或混同,且LOGO必须是尚未被注册,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2.每份投稿须附创意说明,字数在200字以内。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出:
1.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
2.优秀作品奖2名,每位奖金人民币1000元。
3.入围奖7名,每位奖金500元。
4.荣获最佳设计奖的作品将当选为“南昌市犬只禁入标识”。
获奖作品需提供可编辑的作品设计源文件和相关文件,如果是PSD文件尽量不要合并图层。
5.以上奖金为税前奖金。
八、相关声明
1.设 计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属排他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 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设计人员除在学术报告和学术研究中可以使用中奖设计作品外不得自行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中奖设计作品。主办方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权及著作权。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 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2.凡参加本次标识设计的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获奖作者在领取奖金同时还须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书面形式对上述事项再次作出书面声明;
3.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九、其他
1.作者须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2.应征作品须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并请提供有关身份资料。
http://www.ncga.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256&id=6496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