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是山东省会,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自然景观独特,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闻名中外的泉城,是2009年10月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主会场承办地,也是2009年9月26日至2010年5月举行的第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主办城市。为做好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七届园博会的对外宣传工作,统一对外宣传形象,进一步突出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品牌,提升城市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现面向国内外征集包括城市形象标志、市树、市花、市鸟、吉祥动物、泉水姑娘等六个系列的济南城市文化标志设计。  |
(一)市鸟、吉祥动物的评选: 1、具有济南地域特征; 2、具有欢乐、吉祥的寓意; 3、具有济南历史文化的内涵; 4、备选方案: 市鸟:A、鹭鸟B、金翅雀C、喜鹊D、翠鸟E、楼燕F、其他( ) 吉祥动物:A、金牛B、蛟龙C、白象D、黑虎E、其他( )。 (二)图案设计: 1、含义明确,形式新颖,能充分体现泉城特色文化精髓;体现“诚信、创新、和谐”的济南城市精神; 2、具有国际化、时代感和超前性,有利于世界各种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3、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 (三)作品均应采用A4纸张,彩色图形设计。 (四)作品图案应适于多种载体宣传和展示使用,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
1、应征作品须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作品设计的电子文件光盘(邮寄时,个人信息请贴在作品反面;如网上传送,同时传送上述详细信息和身份证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2、应征作品需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3、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6、作品一旦参赛,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济南市城市文化形象识别工程评审领导小组 2008年9月27日 |
本次征集活动的内容,一是评选市鸟、吉祥动物;二是征集城市形象标志、市树(柳树)、市花(荷花)、市鸟、吉祥动物、泉水姑娘的设计图案。 |  | 1.市鸟、吉祥动物的评选及其形象标志的征集:10月下旬公示和初步确定市鸟、吉祥动物入围方案,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为其形象标志征集的时间; | 2.城市形象标志和市树、市花、泉水姑娘形象标志的征集:从即日起至11月中旬 | 3.专家评审并确定系列形象标志入围方案:11月中旬 | 4.媒体公示、市民投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 5.方案确定公示:12月中下旬。 | |
 | 本次活动,将在媒体开设相应互动栏目,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应征作品寄(发)渠道(任选其一): | 1.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28--1号济南日报舜网舆情部 邮编250001 联系人:邢玉军 联系电话:(0531)82886163 | | 网上传送方式见舜网首页(www.e23.cn)济南市城市文化形象标志征集专栏。 | | 电子邮箱:whbs@e23.cn | | 市鸟、吉祥动物的评选,亦可通过手机短信投票参与:发送“3 所选市鸟和吉祥动物名字”至10627788283,不收信息费 |  | 评审结果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公示。 1、设计图案作品一等奖各1名,其中中选城市形象标志、泉水姑娘设计图案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税前),中选市树、市花、市鸟、吉祥动物设计图案各奖人民币20000元(税前);设计图案作品入围奖各3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税前)。获奖者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2、市鸟、吉祥动物的评选活动,将在参与者中抽奖产生若干中奖人员,各赠送礼品一份。 | |
|
作品提交:http://toupiao.e23.cn/bzj/index.asp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