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内容
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青岛)标志、品牌口号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2012年2月1日正式开启,历时一个月,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日。
三、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应紧扣职业技能大赛主题,体现时代特征,传递和谐、精彩、竞争的大赛理念,表现出岛城浓厚的地域特色和独特的海洋文化魅力,彰显大赛所特有的“百业竞技、百花齐放”的自然人文元素。
品牌口号响亮、通俗、易读、易记,要有感召力,要求内容健康,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字数在10个字左右。
应征者可以提交标志、品牌口号两者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全部创意创意设计方案,还须同时附上简短的设计说明,以诠释作品的涵义及创作思路。
2、应征作品按A4纸规格提供彩色及黑白打印稿二套。背面注明应征者的信息:真实姓名+个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应征者须填写《“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青岛)标志、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见附件)。
4、应征者提交的上述有关材料、稿件等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应征作品奖励
组委会从所有标志、品牌口号应征作品中分别选出一名“最终录用奖”,一名“最佳设计奖”,一名“最佳创意奖”,以及十名入闱奖。除了入闱奖,各奖项不能重复获得。
1、标志、品牌口号“最终录用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
2、标志、品牌口号“最佳设计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标志、品牌口号“最佳创意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标志、品牌口号入闱奖获得者分别奖励大赛纪念品。
五、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示与联系方式
1、应征作品须在2012年3月1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邮寄作品以当地邮局收件邮戳的时间为准。
2、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选工作,评选过程遵循“严肃、公正、谨慎”的原则。
3、评选结果预计于2012年3月下旬公示,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将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4、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1607房间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请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邮编:266071电话传真:0532-85912450
5、联系人:王涛
6、在线征集电子邮箱:qdzyjnds@126.com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青岛)标志、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随作品附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青岛)组委会
2012年1月31日
http://news.qtv.com.cn/system/2012/02/02/010087971.shtml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