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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徽识的通知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zcglc-jgj@shenyang.gov.cn**

截稿时间: 2024-06-30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MgHwMx6ozI105r3gl5q9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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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管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国管法规〔2023〕35号)公布示范单位创建名单,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列为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方向)创建评价对象。为更好完成“双创”工作,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直资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现公开征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标识。
  一、
  征集作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标识
  二、
  征集时间
  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
  征集要求
  1.总体要求
  应征作品应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特色、体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理念,且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独特,具有时代感、艺术性,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2.具体要求
  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运用,能以不同比例和尺寸显示。
  四、
  投稿须知
  应征作品均需提交电子版作品
  效果图或照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
  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
  规格A3(420mm×297mm)
  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须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
  将作品与设计理念说明以压缩文件形式(压缩包命名为“标识征集+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邮箱:zcglc-jgj@shenyang.gov.cn
  联系电话:024-83779290(游志鹏)
  五、
  评选方式
  1
  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成。
  2
  投稿截止后,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选。
  3
  初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将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六、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获得一等奖的标识将确定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标识。
  七、
  注意事项
  1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传播性的统一。
  2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投稿前须未以任何形式、未在任何领域发表,不得一稿多投或重复投稿。若存在此等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报送单位及个人承担,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被视为受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报送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个人或组织发布、发表和使用作品。
  4
  报送单位及个人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5
  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主办单位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6
  报送单位及个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7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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