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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天津市河湖长制标识(LOGO)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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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扎实落实“十项行动”,提升公众形象和影响力,进一步规范市河(湖)长办对外交流宣传,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市河湖长制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天津市河湖长制标识(LOGO)设计。

  二、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0日8:00至10月15日17:30(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作品)。

  三、征集对象范围

  单位、富有经验的创作团队或个人。

  四、设计要求

  01

  构图主旨鲜明,易于辨识,充分体现天津的地域文化风格,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行业协会、公开团体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02

  设计作品应反映出河湖管理治理保护的河湖长制行业性特点。

  03

  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04

  标识(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5cm*5cm,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同时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五、评选方式

  市河(湖)长办成立专家组,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选用。

  六、奖励设置

  对最终采纳为天津市河湖长制标识(LOGO)的设计方案奖励5000元现金(为含税金额)。

  七、投稿方式

  请投稿人于10月15日17:30前将作品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jshzb@tj.gov.cn,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天津市河湖长制LOGO标识征集”,在邮件中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为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联系人:王怡玲;

  联系电话:83857686-80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八、其他说明

  1.对于采纳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天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所有,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原作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2.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以收件时间确定第一创意者。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获奖作者为个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确认签字。获奖作者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确认签字。

  5.本活动由天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转自:津沽河长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天津市津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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