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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神木县煤化工产业办兰炭征集商标设计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09-04-10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活动内容】

       兰炭(也称半焦、焦炭),结构为块状,粒度一般在3mm以上,颜色呈浅黑色,它是利用神府煤田盛产的优质侏罗精煤低温干馏而成的,作为一种新型的炭素材料,以其固定炭高、比电阻高、化学活性高、含灰份低、铝低、硫低、磷低的特性,已逐步取代冶金焦、无烟煤而广泛运用于电石、铁合金、化肥、钢铁等产品的生产,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炭素材料。2008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将兰炭列入国家产业目录。

 为了彰显兰炭特色、保护地方品牌,我办拟对“兰炭”商标进行注册保护。现诚邀有志于设计创作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兰炭”商标标志设计,为兰炭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智慧。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设计内容

符合商标法要求的神木兰炭商标,可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也可为文字图形组合商标。

二、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兰炭是一种清洁环保能源;

2.标志要求形象简洁、创意独特、色彩明快、美观大方、独具一格、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贴近兰炭实际;

3.标志应具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商品、宣传印刷品、纪念品等;

4.为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设计稿须配有图案中的颜色、形体、结构等的文字释义和设计理念说明;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5.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兰炭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征集活动,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

  四、评审和奖励办法

  1.由县产业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先选出五件入围作品,再在此基础上选出一件“兰炭”商标标志最佳设计作品。

   2.最佳设计作品1名,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4名,各奖励2000元。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单位或个人自行申报纳税。

  五、投稿要求

  1.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提交作品时应注明下列信息:作者名字、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及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征集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作品一旦获奖,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神木县产业办所有,产业办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等活动。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回作者,作者应自留底稿。

 5.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并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作品发生涉及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6.设计稿制作成JPEG图形格式,并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供;同时提供A4彩色稿(手工和电脑绘制均可)两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00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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