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集 设计 征集热点 设计资源 文案学院 设计学院 文案资源 设计揭晓 文案揭晓
中国第一征集网!
首页 > 文案揭晓 > 标语揭晓 > 法规条例>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征集揭晓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征集揭晓

   信息来源:陕西省   发布时间:2012-12-14   截止时间: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报
(陕价综发〔2011〕139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8月10日-9月10日,省物价局开展的《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已圆满结束。活动不仅得到了全省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还得到我省物价系统外和广东、江西等外省关心价格工作人士的大力支持,累计收到投稿标语463条,投稿单位30多家,投稿人达80多名。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的通知》(陕价综发〔2011〕113号)中“标语要体现《陕西省价格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保证原创,言简意赅,易于记忆和传颂,不超过40个字”的要求,省物价局对所有征集的标语进行了逐条评选,评选出“热烈祝贺《陕西省价格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等优秀宣传标语20条和西安市物价局等优秀组织奖6个。

  各级物价部门要在20条优秀宣传标语中选择部分标语作为当地开展《
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宣传标语,也可在此基础上对标语进一步修改、提炼,以体现本地特色。

  附件1:《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优秀宣传标语奖

  附件2:《
陕西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
声明:
1、第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第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第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本站:Email:zzczlh@126.com
法规条例最新文章发布时间
法规条例即将截止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