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长江委成立70周年,回顾新中国长江治理与保护70年的生动历程,根据统一安排,委办公室会同宣传出版中心组织开展了长江委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征集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48幅作品,经初步筛选,将45幅作品在委网站和官微上进行了展示和网络投票,通过综合评议,最终选出12件获奖作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70周年标识评选结果吧~
评选结果 一等奖:刘丽琼(宣传出版中心)
二等奖:王文泽(汉江集团)
田舟(委外)
三等奖:孙正(长江科学院)
张兰(长江医院)
蔡丹(宣传出版中心)
优秀奖:秦伟(委办公室)
鄢琨(长江设计院)
侯建(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
何静(澧水公司)
刘震(澧水公司)
张释今(水文局)
长江委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
根据综合评议并多方征求意见,我们对20号作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委领导审核后,确定为长江委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标识,标识及说明如下:
标识说明 标识由阿拉伯数字“70”演变而来,数字“7”幻化为旗帜,委标志变成“0”,象征随着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步伐,长江委也迎来了建委70周年,展示长江委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党爱国,爱委爱江,当好新时代长江忠实的守护者和长江大保护的先行者”的精神风貌。
“70”用水波纹作了衬底,寓意长江水。
标识的基调为红色,寓意长江委人喜迎70周年。
标识简洁明快,飘逸动感,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富有视觉冲击力。
标识使用注意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长江委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的推广应用工作,将标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展示,及时将标识应用到系列活动中,原则上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与长江委成立70周年有关的活动、出版的有关书籍、编印的有关材料、制作的有关视频等,均应冠上标识。标识必须规范使用,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来源:长江委办公室
编辑:王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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