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浙江林业网首次启用专有LOGO标识

浙江林业网首次启用专有LOGO标识

  浙江林业网LOGO标识图样

  7月10日,省林业局发布公告,公布浙江林业网LOGO标识。即日起,网站将首次启用专有LOGO标识。

  浙江林业网LOGO的评选,历经网络征集、专家初评、网络投票、专家终审等多个环节,最终来自贵州的张彦设计的作品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被确定为浙江林业网LOGO标识。

  该标识是以“浙”字为创意设计的主体元素,巧妙运用“浙”字在整体字形结构上的契合,以象形字的表现形式将其演绎成林木和代表网络的字母“e”的组合体,LOGO创意设计力求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大方。易于识别和记忆的创意设计理念,寓意深刻、内涵丰富的图形诠释,充分体现了浙江林业网的独特性;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现代设计的视觉语言则展示了浙江林业网的时代气息。

  浙江林业网LOGO标识将作为浙江省林业局所有新媒体账号的标识规范,同时将延伸应用于浙江林业网相关活动、制品等。

  https://mp.weixin.qq.com/s/GtrgwWAhdYRSOI3D3XgTkw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声明:
1、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征集信息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Email:303126138@qq.com。
4、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一征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一征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抄袭侵权/违法违规行为,请发邮件至 Email:30312613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标签:

上一篇:关于“漳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征集活动投稿结束公告
下一篇:大窝镇“陈垇小鲜肉”果桑LOGO征集评审结果延期公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