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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标志(标志)最佳创意奖调整

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标志(标志)最佳创意奖调整

 

   创意说明:LOGO标志主体图形是一“榕树”,内含“三座山”、“抽象的人”、汉字“文”等元素。福州,别称榕城,福州市树为“榕树”,“榕树”,体现了“福州”的特点。“三座山”代表“福州三山”。“文”,表示“文化”,体现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特性。“抽象的人”,象征人人参与创建,共创示范区美好未来。图下面的文字“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又变形为一本“翻开的书”,代表“文化”,与图形相呼应!

 

  作者:章云途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

 

  公示期为6月17日—6月23日。

 

  社会各界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福州市创建办联系。

 

  联系电话:0591—83162132。

 

  电子邮箱:fzggwh@163.com

 

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http://whj.fuzhou.gov.cn/whdt/gsgg/201606/t20160617_1082082.htm

关于“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标志(标志)最佳创意奖的公示

 

   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标志(标志)、主题标语征集评选出炉于5月13日至20日公示期间,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反馈意见,经评委专家组认真核实、评议,范春宏的投稿作品与“2014年中国羽毛球公开赛”LOGO标志(标志)相似,取消其获奖资格。现将调整后的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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