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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就业”永久性标志(logo)评选结果公示

“长春就业”永久性标志(logo)评选结果公示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自8月2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长春就业”永久性标志(logo),截止8月22日,共收到应征作品96件,经长春市就业服务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选取6件作品入围。经专家评审团反复评判,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1、最终选用作品1名,为广东省惠州市陈新华作品;
2、优秀作品5名,分别为:
福建省厦门市陈一雄作品;
福建省厦门市洪鹏华作品;
吉林省长春市李艳辉作品;
江苏省常州市刘剑波作品;
河南省洛阳市谷党伟作品。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31——11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8953195  联系邮箱:ccrs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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