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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令发布 -
楼宇命名活动
7.20—7.25 等待你的奇思妙想
奉化校区(一期)即将落成,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规范楼宇名称,更好地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增强广大师生的参与意识,现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奉化校区(一期)楼宇命名征集活动。
要点一
命名对象
新校区教学楼、图信行政综合大楼、食堂、学生公寓楼、实训基地等9个主要建筑区域的命名(具体命名对象详见附件)
要点二:命名原则
牢记遵循原则
使用征集方法
遵循原则
1.规范性原则。命名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避免出现重名、谐音、同音、歧义等。
2.传承性原则。命名应反映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融入学科专业及学院历史底蕴,对校园文化传统有传承创新作用。
3.时代性原则。命名应反映学院办学理念、精神风貌和目标追求(顶层远景)。
4.匹配性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充分注重个体与整体的协调性,并有一定的相关性;风格统一,名称之间有联系,不凌乱,并有一定的系列性。
5.传播性原则。命名既要内容贴切、寓意隽永,又要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识别、记忆和传播。
征集方法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
2.投稿者应填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奉化校区楼宇命名征集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文档。电子文档:以“班级+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Cmnlahm@163.com。联系人:沈雍涵/崔梦楠 联系方式:13957874691(584691)/18757469851。
要点三
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将入围作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入选作品提交学校审定。
2.最终被采纳的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知识产权
1.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学院所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前面提交登记者为准。
2.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3.本活动的解释权归景观生态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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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你们的参与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踊跃地参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热烈的参与氛围,开发你们的聪明智慧,下一个取名奇才就是你!
图源:网络
编辑:杨敏璐
审核:景观生态学院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