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述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4)评选结果及最终采纳方案,将向社会公布。
七、特别声明
1.所有获奖作品及最终采纳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业主单位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业主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和各种开发应用。最终采纳作品的设计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未经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报酬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4.所有获奖作品须提供创作作品设计源文件(CDR格式、EPS格式、AI格式、PSD格式等格式),源文件的色彩模式为CMYK。如使用字库字体,需补充说明字体名称。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黄山新徽天地”项目名称及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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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黄山广电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