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即日起,云县公开征集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主题标识(LOGO)
2千元奖金等你来拿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各界
只要你脑洞够大
够有想法,够有创意
这个舞台就是你的
赶快来“秀”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标识(LOGO)。
一
征集内容
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标识(LOGO)。
二
征集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7月20日。
三
征集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
征集要求
应征作品要紧扣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一目标,以“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凸显云县的创建主题:“多元一体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之花遍地绽放。”定位准确,立意高远,内蕴深刻,形象美观,易于被社会理解和接受。应征稿应包括:作品图样、技术说明(作品元素、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理念(作品蕴含的意义等)。每位投稿者限投1件作品。
五
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xmztjchjb@126.com(云县民族团结创建办),联系电话:0883——3221109,15125823873;联系人:杨冉冉。投稿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标识(LOGO),同时将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六
评选办法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审核。
2、主办方将结合各方评审意见,最终评选出采用的作品,并作为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标识(LOGO)使用。同时给予2000元的资金奖励。
七
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投稿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自行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完整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
5、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不予退还。
6、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7、作品如有类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8、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期待有才华的你
赶紧来报名!
来 源: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值班编辑:董仕玲
责任编辑:钟浩予 副总编辑:沈仕春 总 编 辑:查志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