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不得利用LOGO进行任何商业性宣传。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二)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标识。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来稿恕不退还。活动组织方拥有所有应征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著作权归应征者所有,投稿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等活动)使用作品,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使用时将保留应征者署名权。
(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五)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阅读原文下载
宁波人大微信公众号
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阅读原文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