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设置
评选办法
房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业内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打分评选。获奖作品将在7月下旬通过今日房县报、房县广播电视台、文明房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公布。
投稿方式
投稿发至活动指定邮箱hbfxcwb@163.com,邮件主题中注明“文明房县Logo征集”。投稿内容包括设计稿及其诠释,作者基本信息(姓名或机构名字、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
相关要求
1、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出现抄袭、仿冒等纠纷,由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2、作品获奖后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和刊播等权利。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