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二、征集内容
征集体现连城客家“福”文化特色的文学、书法、美术、摄影、剪纸等文艺作品和文创设计作品。
三、征集时间和范围
四、征集细则
(一)文学作品要求
1.作品题目自拟,以连城辖区内的人、事、物、景等为素材,内容应突出连城客家“福”文化元素,挖掘新时代连城“福”文化内涵,记录连城人民追“福”造“福”享“福”典型,人物真实、事迹真实、情感真实、史料真实,坚持正确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体裁限定为小说、报告文学、散文、诗词、歌曲、剧本(地方小戏、小品、相声等)、快板。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现代诗在50行以内)。每人限投一篇(首)作品。
2.鼓励投稿作者提供与投稿作品相关的图片等(5张以内)。
3.投稿作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首发,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主办单位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可对稿件作必要修改。
4.投稿作者须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参评作品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标题为宋体加粗或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以及相关图片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备注为:作品体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不接受纸质投稿。
(二)摄影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连城县境内,以连城辖区内含有“福”文化元素的自然风光、建筑物(包括廊桥)、照壁、窗花、牌匾、碑刻碑帖、生活生产用具、服饰、特色美食、喜庆节庆用品、非遗等为内容或反映“福”文化内涵的人物事件为摄影内容。每幅(组)照片附上必要的文字说明。
2.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每人限投10张作品(组照4一6张)(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不接受虚构场景照、添加照、合成照、拼贴照及其他利用电脑制作和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的各类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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