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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及创建标识(logo)征稿启事

征集投稿量最高,参与度最广的征集网站,http://www.1zhengji.com/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及创建标识(logo)征稿启事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及创建标识(logo)征稿启事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及创建标识(logo)征稿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部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面创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和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一)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

  (二)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体现各民族持续深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国家民族情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时代风貌。要求内容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结合玉溪市情、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人文精神和生态文明保护发展等,彰显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特点,生动体现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真实展现各民族长期以来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作品要求

  (一)创建主题(口号)方面:

  1、创建宣传口号必须用国家通用的标准汉字表达,能够体现玉溪市的自然地理景观、悠久历史文化、浓郁的民族团结氛围、滇中革命的红色文化,具有感染力和亲和力,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便于宣传和推广。

  2、字数限制10字以内,并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200字以内)。

  (二)创建标识(logo)方面:

  1、图形新锐、朝气、简洁、大方,可以突出体现“民族团结”特征及各民族手拉手、心连心等文化元素,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宣传与传播。

  2、主题鲜明、真实生动、立意新颖、有感染力,多视角、多形式反映“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题,可挖掘深刻内涵,弘扬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

  3、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4、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5、作品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等内容。要求提交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电子版 存储为源文件或者png。

  (三)其他方面

  1、本次征集须为原创首发,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

  2、所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3、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将视为作者授权可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不另付稿酬。

  4、鼓励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融为一体创作,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创建主题(口号)或创建标识(logo)进行单一项目投稿。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

  五、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采用奖各1名、优胜奖各2名、入围奖各3名、提名奖30名(其中创建标识(logo)10名,创建主题(口号)20名)。获奖作品将在云南网、玉溪网进行公告。

  六、稿酬支付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作品进行评选。

  (一)稿酬标准。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分别稿酬为:

  1.创建标识(logo):采用奖3000元人民币,优胜奖1500元人民币,入围奖800元人民币,提名奖300元人民币;

  2.创建主题(口号):采用奖2000元人民币,优胜奖1000元人民币,入围奖600元人民币,提名奖200元人民币;

  3.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同一人创作的可累计计酬。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征集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获奖作品在云南网、玉溪网进行公示。

  七、版权说明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入选作品拥有出版权、修改权和网络传播权,凡应征人均视为确认同意该条款。

  八、截止时间及投稿方式

  征稿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收文时间为准)。投稿对象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发送时请将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单位+投稿类型(口号或logo)”。请务必在稿件末尾处附上作者姓名、族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刘 爽:18288746637

  张雪松:15187789662

  投稿邮箱:274538517@qq.com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主题(口号)及创建标识(logo)征稿启事



转自:和美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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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元江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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