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即日起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有奖征集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象标识(LOGO)。
具体要求如何?
快随小政来看看~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创意的设计作品,个人或组织均可投稿。
(一)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反映未成年人保护元素、精神寓意、时代特征和重庆特色。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避免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二)作品设计可通过电脑制作或者手绘创作,同时提交3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并注明投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来稿以电子版JPG、GIF或TIF格式和高精度设计原图提交。图案大小不低于5M,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CDR、PSD、PNG等格式)。
(四)作品一经投稿,知识产权归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民政局)所有,包括修改、发表、使用等权利,获奖作品元素可能被用于制作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标识(LOGO)最终版本。投稿人须保证是原创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侵权等违法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收回。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应征作品参与其他活动。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请将所设计的作品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qmzetflc@163.com,标题注明“未成年人保护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征集结束后,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
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来源丨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重庆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