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
2022年11月17日,华南理工大学将迎来组建70周年暨建校105年。为更好地展示华南理工大学教育理念、办学成果、育人成就,营造浓郁校庆氛围,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华南理工大学组建70周年暨建校105年校庆(以下简称“7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7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1日
三、征集要求
围绕“七秩春秋育桃李,百年初心创一流”主题,达到吸引人、感染人、鼓舞人的宣传效果。具体要求如下:
1.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够突出学校特色和校庆主题,充分体现学校的校训、办学理念、发展历程、人文精神、办学成果和主要标识等;
2.易于识别,便于推广。具有时代气息和想象空间,有较强的艺术性和延展性,可广泛应用于平面宣传、出版物、校园氛围营造、各项校庆活动等场合;
3.作品需提交电子版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同时提供JPG格式效果图以及AI或CFR等矢量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5MB),可附相关场景或文创设计应用;
4.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来稿须提供设计创意说明,注明语句含义、所含典故及出处,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四、作品提交方式
本次征集可以个人身份或单位名义投稿。应征作品只接受电子邮件报送,请将应征作品电子文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alumni@scut.edu.cn,邮件以“70周年校庆标识征集”为标题,正文体现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若干项入围作品,并从中产生获选作品。获选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税前),其他项入围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税前)。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2.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归华南理工大学所有,包括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学校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4.华南理工大学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梁水月
联系电话:87110668
电子邮箱:alumni@scut.edu.cn
原文链接:
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F1532605591098079307&type=
(信息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组建70周年暨建校105年校庆办公室)
各学院(系):
2021年,我校获批成为教育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试点高校,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我校科研博士计划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导师招生专业原则上为理工农医学科门类;
2.导师须为通过学院(系)和学校学位办公室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的全职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有在研在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3.导师2022年已获博士招生计划数未超过2个(不含鹏城实验室计划);
4.导师须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向学校缴纳科研博士计划助研费,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发放。助研费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9)4号)助研岗位奖学金C岗要求的导师资助标准(43200元/年/生)执行;
5.导师支付的助研费来源须符合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转嫁培养经费。
二、申请程序
1.4月13日前,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申请一览表》(附件2),交至招生所在学院(系)。
2.4月18日前,学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导师《2022年度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申请一览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4月30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学科建设、科研需求和申请导师条件等情况统筹分配,报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导师和名额并进行公示。
三、计划分配与考生选拔
我校科研博士计划一般安排在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向重大科研平台、重要科研项目倾斜,向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学科倾斜。
科研博士计划从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中选拔,与普通类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政策、培养过程和质量要求等全部相同。
四、其他
后续政策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联系人:冯彦武;电话:87110729
原文链接:
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F3385994532663244157&type=
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成功后一年内完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允许线上线下结合的组织形式。
我校可申报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各3项,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为3万元。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应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我校可申报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5项,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为3万元。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主讲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注重开展课程思政改革,深入挖掘学科育人元素;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我校可申报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5项,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为5万元。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原则上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创性案例不少于30%,每个案例不少于1500字。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案例素材应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我校可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3项,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为5万元。
5.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面向省内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校,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同一基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合作单位时,应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我校可申报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6项,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为2万元。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各院(系)、相关部门将本通知向全体人员公布,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6),并将电子版(附电子签名)交所在院(系)、部门,所在院(系)、部门召集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讨论,结合本单位的研究生教学以及申请人的情况,在申请书电子版上给出具体意见。立项申请材料(含支撑材料)及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由各单位于4月21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终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审批立项及确定资助额度,终审结果将在学校公务网公示。
三、有关说明
1.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2.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上报至广东省教育厅,最终由广东省教育厅进行遴选并认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111481
梁老师;联系电话:87110152
电子邮箱:zyxwjd@scut.edu.cn
地点: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2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