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
1.用于庆祝山东电子学会建会六十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2.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于主题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物料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会员佩戴留念。
使用要求
05
1.山东电子学会建会六十周年共有标识、标语、整体形象三种样式;
2.以庆祝活动标识、标语、整体形象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山东电子学会建会六十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3.所有样式的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4.所有样式的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
5.所有样式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
6.未经授权,严禁转发及使用,山东电子学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06
使用管理
1.庆祝活动标识标语原创版权、所有权归山东电子学会所有,其他个人和单位不得进行商业注册;
2.学会秘书处负责标识标语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学会秘书处应对不按要求使用标识标语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
4.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电子学会所有。
<授权联系方式:学会秘书处会员服务中心 15668320380、15966610054>
拓展链接:
关于筹备开展山东电子学会6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山东电子学会60周年”系列联动活动征集
冠名“山东电子学会60周年”系列联动活动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