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祝活动标识标语原创版权、所有权归山东电子学会所有,其他个人和单位不得进行商业注册;
2.学会秘书处负责标识标语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学会秘书处应对不按要求使用标识标语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
4.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电子学会所有。
<授权联系方式:学会秘书处会员服务中心 15668320380、159666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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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开展山东电子学会6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山东电子学会60周年”系列联动活动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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