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作品评审
1.初评。征集截止后,大赛评委会组织对参赛作品进行线上初评,筛选每个类别20-30件优秀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大赛评委会对入围终评的实物作品进行线下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
(二)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由主办方有关人员、文化学者、业内人士、行业达人等组成。具体人选由组委会决定。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大赛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每个类别中评选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另外“朱子文创好礼”、“武夷文创好礼”类别再各评选出10名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四个类别获奖作品共计44个,获奖证书由省文改办颁发。
(1)朱子文化城市景观
金奖,1名,颁发奖杯+奖金30000元。
银奖,2名,颁发奖杯+奖金20000元。
铜奖,3名,颁发奖杯+奖金10000元。
(2)南平、武夷山城市IP
金奖,1名,颁发奖杯+奖金30000元。
银奖,2名,颁发奖杯+奖金20000元。
铜奖,3名,颁发奖杯+奖金10000元。
(3)朱子文创好礼
金奖,1名,颁发奖杯+奖金30000元。
银奖,2名,颁发奖杯+奖金20000元。
铜奖,3名,颁发奖杯+奖金10000元。
优秀奖,10名,颁发奖状+奖金3000元。
(4)武夷文创好礼
金奖,1名,颁发奖杯+奖金30000元。
银奖,2名,颁发奖杯+奖金20000元。
铜奖,3名,颁发奖杯+奖金10000元。
优秀奖,10名,颁发奖状+奖金3000元。
(评奖数量可能少于计划数量,以实际评选数量为准;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
(二)参赛扶持
1.行业对接。“朱子文创好礼”类优秀获奖作品将对接福建省内具有朱子文化特色的地区,在景区、酒店、旅行社门店等展示和销售。“武夷文创好礼”类优秀获奖作品将在南平、武夷山的景区、酒店、旅行社门店等进行展示销售。同时,通过组织举办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促进“朱子文创好礼”“武夷文创好礼”类优秀获奖作品与相关单位及企业进行定向对接。
择优推荐“朱子文化城市景观”优秀获奖作品,在福建省内具有朱子文化特色的地区落地。使用设计原稿或基本参照原稿组织施工建设的,每个项目由业主单位支付设计稿著作权使用费5000元;以设计稿主要元素或作为主要参照修改后施工建设的,每个项目由业主单位支付设计稿著作权使用费3000元。
2.标识授权。获奖的伴手礼作品,在保持原样设计或不实质改变设计内容的情况下,可使用本次活动标识、奖杯(图样、纹样)和“福建文创奖·朱子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的字样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宣传。
3.展销渠道。对于已经实现量产的“朱子文创好礼”类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入驻福建省内具有朱子文化特色的地区有关线上商城平台进行销售。对于已经实现量产的“武夷文创好礼”类优秀获奖作品,将择优免费入驻南平、武夷山有关线上商城平台进行销售。
4.推荐参展。参赛优秀获奖作品可推荐参加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知名文化展会;择优推荐参赛优秀获奖作品在主办方举办的巡展、文创市集、论坛研讨、投融资洽谈会、重大展会等活动展示,并推荐作为活动指定伴手礼。
5.宣传推介。整合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宣传、文旅部门宣传平台资源,拓宽宣传覆盖面,对优秀获奖作品及作者进行宣传推广,构建全媒体矩阵,提升社会影响力。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面向省内外有关宣传、文旅部门广泛推介。
6.跟踪帮扶。依托国家级与省级工艺美术大师、资深旅游策划师、独立设计师等专业人群,为获奖作品提供专业建议,协助优化设计方案,把优秀创意作品转化为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
八、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凡参赛作品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如参赛者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方(包括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下同)无关;若因此给权利人、大赛主办方造成损害的,侵权方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2.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参赛个人须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以企业名义参赛的,参赛企业近2年内未因违反纳税规定被行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参赛企业和个人,需明确承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主办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得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朱子文化城市景观”类获奖作品,将向福建全省具有朱子文化特色的地区进行推荐,作为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选用(或经适当修改后使用),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除按前述“行业对接”项要求标准支付景观美学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使用费外,参赛者需保证其及届时的知识产权拥有者不再提出其他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如需请参赛者及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其他细化、施工设计服务等除外)。
5.优秀作品后期开发方案、合作模式,有意向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可与大赛承办方具体协商,包括产品销售收益分成、知识产权交易等形式。
6.参赛企业和个人应自觉维护赛事良好形象,对赛事活动组织、作品评选工作如有疑义,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大赛组委会实名反映,但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发布。否则不论处于赛事活动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再受理其以后参加相关主办方举办的赛事活动。
7.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8.同一作品只能报四个类别之一参评,重复投稿仅以第一次投稿为准,其他投稿作废。
9.本届大赛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大赛主办方。
九、大赛联系方式
第九届(2022)福建文创奖·朱子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G区1号楼4层,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668534
13305015209
(每天9:00-18:00)
邮箱:fjwcj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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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陈丹妮
校对:陈丹妮、陈梅铃
终审:林莉(师)
总编辑: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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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