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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首届“云龙好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暨诺邓景区创建国家A级景区LOGO(形象标识)和旅游外宣推介语征集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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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公示一周。


(五)活动颁奖(2016年11月17日)

在“县首届太极文化旅游节”大型文艺展演上颁发奖项,向获奖作品颁发奖金、证书。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参赛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样品或底稿。

2.获“云龙好礼”创意金奖、银奖、铜奖的作品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大赛。

3.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对诺邓景区LOGO标识和旅游外宣推介语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并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领取奖金后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


云龙县委宣传部

云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云龙县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云龙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云龙首届“云龙好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暨诺邓景区创建国家A级景区LOGO(形象标识)和旅游外宣推介语征集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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