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奖励
1.获奖作品可特许使用“河源十大旅游商品”称号和“河源有礼”特许标识。
2.获奖作品将作为河源对外重点推介产品,可由市旅游局组织集中亮相相关的旅游博览会,将在客家文化旅游节和河源智慧旅游平台重点推广;在大赛支持媒体中也有相应推广。
3.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由组委会协同转化成为文创旅游产品后,协助入驻河源各大景区、特产街推广出售,特别在新设的旅游旅游驿站专柜展示并出售。
4.参赛获奖的个人、团队及文化旅游文化产业相关的各类公司有意愿在河源创业,经审核后,可在河源各众创空间形成转化入驻等相关创业扶持。
六、评审方法
采取网上初评及专家终评的方法。评审标准如下:
1.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