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选标准
评审规则及标准参照2019河北雄安新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发布的统一评审规则执行,共同使用大赛服务管理系统。根据大赛指导思想,本次大赛在选拔创意设计作品的过程中,除了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外,是否体现鲜明的雄安元素,是否在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能否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否对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能否投入市场形成产业化运营,未来能否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成为重要的评审标准。
2.评选方式
作品筛查→初赛遴选→大赛初评→大赛复评
①作品筛查。大赛将对所有参赛作品按照征集方向要求进行初步筛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
②初赛遴选。依据产品照片、设计图等资料进行评选,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遴选,并择优选取上报至大赛组委会,作为入围大赛作品。
③大赛初评。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制定具体的评分办法,对入围作品按类别进行初步评审打分,评选出入围大赛复评的作品。
④大赛复评(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入围决赛复评的参赛作品 (产品照片或设计图)将在大赛指定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公众投票,有效投票数量作为大赛评审的参考依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大赛复评工作,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办法,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最终按照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奖项名次。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实施方案、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已获得过同级别或以上级别赛事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 参赛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者须根据大赛官方网站公布的参赛须知,下载报名表格,并按照相关要求申报作品。
3. 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除必填内容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 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 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获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
6. 除实物类参赛作品之外,其他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