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品征集:8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作品评选:10月下旬
(四)颁奖展示:11月下旬
参赛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凡从事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参赛。
(二)作品选题
参赛作品须体现龙岩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非遗文化主题,围绕“铭·初心”、“寻·根源”、“创·乡愁”3个选题进行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1.“铭·初心”:围绕红色主题,打造龙岩红色文化城市名片,提升龙岩红色文化影响力,创造红色文化旅游商品的经济价值。
2.“寻·根源”:围绕客家主题,以文化创意形式提炼龙岩客家特色文化元素或结合非遗文化进行文化旅游商品创作。
3.“创·乡愁”:围绕乡愁主题,创造文化旅游商品与伴手礼品牌,提升其品味。
(三)作品形式
投稿作品须为具有龙岩特色文化内涵兼具较高实用性及良好市场前景、开发潜力的实物类创意文化旅游商品,材质不限。具体类型包含:伴手礼、家具、餐具、厨具、寝具、灯具、收纳、摆饰、公仔、文玩具、服饰、书籍、插画、包装、绘本、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工艺印染、工艺织毯、工艺编织、漆器工艺、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工艺家具等创意文化旅游商品。
(四)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鉴于本次大赛题材广、创意空间大,参赛作品必须企业或个人原创且五年内未参赛获奖,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均由参赛企业及个人负责,参赛企业或个人必须向组委会作出参赛产品不涉及产权纠纷的书面承诺(附件1)。如发现产品涉嫌抄袭或侵权,经大赛组委会确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奖项并收回奖金。
3.参评作品及实物的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评入围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
4.鉴于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后续市场开发需要,凡参赛单位及个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作品:
(1)所有参赛作品,须创作主题宣传海报一份,以便于宣传和创意介绍,海报统一规格:50cmX70cm,像素:300dip。
(2)单件/套参赛作品须提供1件/套实物;系列参赛作品须提供不少于3个以上形态/规格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