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类。挖掘麦积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等资源,创意开发具有工艺美术、服饰、首饰、餐具、厨具、家具、灯具、收纳、摆饰、文具、玩具、食品(造型设计、包装设计)等各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艺术品或旅游产品。参赛实物产品作品原则上长、宽、高不得超过120cm,适宜室内展示,方便游客携带。产品作品如超出尺寸,须提前向组委会说明,并按要求填写参赛申报书。
2.音乐制作、视觉艺术类。(1)音乐制作要有文化创意特征,不限于MV、曲谱等各类形式,附效果图、录音剪辑样板和视频剪辑样片等;(2)视觉艺术类应提交核心内容的JPG图片展示文件以及不少于1000字说明的Word文档。
3.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类。(1)影视制作类视频输出格式为mp4,标清以上清晰度,提交数字光盘、创意脚本以及播映情况介绍(播映场次、收益、社会反响等)。(2)动漫游戏类需提交完整的产品作品文件,多集系列产品作品需提交两集完整的产品作品文件并另行说明其系列构成。
(三)组织申报
1.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要按照大赛要求,负责将参赛产品作品(实物)报送至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2.区直相关部门参赛产品作品,直接报送至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