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赛结果公布:报名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最终参赛结果于4月7日在“赣县发布”、“赣县文旅”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报送要求
(一)创意设计作品要求
大赛征集的创意设计作品应符合活动主题(体现客家文化元素,展示客家文化魅力),作品应为原创,并具有文化立意、文化内涵、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和产业价值等特点,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人物,标志及国旗、国徽、党旗、党徽等图案,禁止使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宗教文化等相违背的内容。
参赛作品形式和创作手法、产品材质不限,创作类别包括且不限于:平面、包装、纪念品、工艺品;主题包括且不限于:客家文创;材质包括且不限于:竹制、陶瓷、苎麻。
创意设计作品图文件:A4尺寸(21cm×29.7cm)的作品电子版,作品图片不少于5张,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分辨率为300dpi,板式竖、横均可,主要为突显设计特色,版面或照片请力求清洁完整;每件设计作品须附上精美简洁的文化立意、创意理念及背后的故事等设计说明(500字以内),以突显其文化价值、产品材质和商品价值。
参赛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的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限于PSD、AI、CDR),作为初审、复审及宣传推介使用。
(二)创意机构及个人要求
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院校等机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信息;机构或个人在相关领域中所取得荣誉、奖项、经营业绩、社会贡献等佐证资料。(电子佐证资料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的扫描件,其他均为复印件)
七、相关说明
(一)参赛机构或个人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是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所有参赛作品均需提供知识产权声明。参赛机构或个人如自由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参赛机构及个人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二)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三)请报名结束前,检查报名信息,参赛者姓名、手机号、证件号码,填写错误请及时修改。如填写姓名、手机号、证件号码错误或提交错误的证件照片,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介活动。
(五)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六)其他
1、获得奖项的机构、个人及作品,主办单位将给予现金奖励、颁发证书,并在主流媒介予以广泛宣传。
2、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大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并生产实物,用于各类宣传推广活动。
4、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主办方有权收回或作废与本次活动相关的获奖证书、获奖奖金、标志使用权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3)未听从组委会统一安排,拒绝参加大赛宣传展示活动。
5、本次大赛解释权归赣县区委宣传部和赣县区文广新旅局。
附件:1.“赣县区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活动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