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赛作品为2020年6月15日前未上市销售或未生产用于盈利的作品;
3、参赛作品设计图版面上不得出现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以确保大赛公正性;
4、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如因参赛者个人抄袭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主办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5、参赛者一旦在《参赛报名表》上签名,即表示同意授予大赛组委会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途径(报纸、电视、录像、展会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发布和使用的权利;
6、所有入围产品均有可能开发,在应征作品入围之日,参赛者须与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机构签署相关知识产权合同,如参赛者拒绝签署上述知识产权合同,则视作放弃入围资格,其所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作未被选定为入围作品;
7、最终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8、组委会根据各类别参赛投稿量,可以调整本赛事奖项的配比,总奖项数不变。
作品要求
(一)数字影像类
1、视频类(影视、微电影)
(1)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也可以用短视频形式制作)。视频时间:10分钟或15分钟两种规格自选。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不要倒计时;
(2)光盘提交:提交高质量文件,格式不限。
2、动画类
(1)创作方式及制作软件不限,24帧/秒,时间10分钟以内,配音、配乐,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件,画面宽度600—960像素,不要倒计时;
(2)光盘提交:Flash文件须提交可编辑的fla格式及生成的swf格式,其他格式请提交高质量文件,格式不限。
3、文创类、服饰类、创意空间类、建筑设计类、陶瓷设计类、配饰设计类、景观园林类:
(1)每件作品仅限2张版面,一张为作品的主要效果图,以表达设计的整体效果。另一张为作品的三视图,交代清楚作品的基本结构和尺寸、材质、功能等细节,并附简明扼要的设计说明;
(2)作品为jpg格式;图片规格为 A3大小;精度为300dpi;每张图片不超过5M;能够保证喷绘和印刷的要求;
(3)效果图表现:手法不限,手绘、计算机等任何方式能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点和设计思路均可;
(4)提交的设计作品版面内容需包括: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