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奖金均为税前。
(二)评奖程序。本次大赛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初评评出入围作品,进行媒体公示。终审将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本次大赛最终获奖作品。
(三)大赛主办方可对优秀作品提供打样、量产、营销到销售的商业开发支持。
七、标准条件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严禁一稿多投,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并获奖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本次及今后参赛资格。
2.参赛者可用同一个账号,提交多份不同作品;一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不得重复多次提交,在报送的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每件参赛作品可由个人或企业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所有者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所有者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撤销;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参赛者负责;实物类作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参赛者自负。
3.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媒体及其他平台进行宣传、展览、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报酬;大赛组委会拥有与作品权利人经共同协议优先将参赛作品进行商业化开发的权利;获奖者接受奖励即表示其作为权利人将作品的使用权排他性地授予大赛主办方,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作品在保留作者署名权前提下进行免费收藏、展出、复制与方案演绎的权利。
4.未获奖项实物类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
八、组织领导
1.加强指导,周密组织。成立临沂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报业集团领导担任。组委会聘请相关行业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沂市博物馆,负责大赛日常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2.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主办单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要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扩大活动的知晓面和参与度,组织动员有关企业、单位和高校师生及广大文创爱好者踊跃参赛。大赛开设官方网站,积极做好网络、社会宣传,协调市直新闻媒体聚焦本届大赛。
3.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各级各单位要围绕大赛目标,发挥各自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本届大赛活动有序进行、圆满成功。
九、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方式:0539-8185935;联系人:苗老师。
实物作品报送或邮寄地址:临沂市博物馆(临沂市北城新区兰陵路10号)
注:版权归活动组织方所有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