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类——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乡村民俗类——以乡村民俗、自然资源、历史传统、特色农品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特色农品、土特产品、创意美食、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文创产品。
重大题材类——聚焦河北重大题材,体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大美雄安”“献礼东奥”“运河雄风”“绿色塞罕坝”现实主题,创意设计一批文创产品。
生活创意类——以旅游活动所需的生活用品、家居产品、服装饰品及其他与生活所需品为设计标的进行研发设计。
融合创新类——与工业、体育、教育、科技、中医药等行业深度融合,创意设计一批融合类文创产品。
红色创意类——依托河北革命历史题材,创意设计具有河北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景区和城市主题——以城市和景区自身特色文化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诠释城市和景区文化的纪念品、礼品、办公用品、家居日用品、工艺品等文创产品。
(二)参赛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不超过40*55*20厘米)。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三)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四)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5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