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创新类—充分利用张家口优势资源,如领克工厂、至山体育、东方一茶一饭等工业、体育、教育、科技、中医药行业,创意设计一批融合类文创产品。
红色创意类—依托张家口革命历史题材,野狐岭大战、新保安战役等,创意设计具有张家口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景区和城市类—以城市和景区自身特色文化为创作题材,充分依托我市桑干河、官厅湖、鸡鸣山、小五台山、海坨山、野狐岭等大好河山无限秀美风光,结合四季迥异、对比鲜明的自然风光特点,创意设计一批诠释秀美景色的艺术和商品化产品。
康养农产品类—依托张家口莜面、藜麦、胡麻油等的旅游农副产品,深度挖掘葡萄、海棠、树莓、欧里,阳原驴、张北马、尚义康保羊等独具我市地域特色的水果副食和肉蛋奶制品进行创意设计。
乡村民宿类—围绕我市乡村特色,对乡村民宿进行外观和装修设计,创作一批民宿设计案例。
作品形式涵盖旅游商品、非遗手作、本土特产、旅游特色食品、餐饮产品、服饰家纺、酒店用品、桌面用品、生活家居、创意礼品、冰雪衍生品、工艺品、电子产品、图书音像、动漫作品、演艺节目、IP形象设计、平面设计、数字媒体、体验式创意等,力求彰显张家口地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二)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5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5.其它类别:每种产品报送数量不少于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