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4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四)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者或单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知识产权,须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五)其它要求
在三年内国家、省、市同类大赛中已获金、银、铜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大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六、参赛资格
国内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景区、院校、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七、大赛流程